蒙城 偷拍隐私“黑客”获刑半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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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8:50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蔡波葛杰蔡吉峰)为敲诈钱财,一家企业的网络主管运用“黑客”技术控制敲诈对象家中的摄像头,拍下对方夫妻生活的录像。日前,这名“生财有道”的网络主管因犯敲诈勒索罪,被蒙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张亚峰原系浙江省海宁市一家企业的网络主管,精通网络技术。2005年9月8日晚,张亚峰利用网络黑客技术进入被害人张某(蒙城县人)家中的电脑,通过被害人家中的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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