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不让"假打折真宰客"得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8:59 广西新闻网 | |||||||||
据《扬州晚报》4月6日报道,江苏仪征市刘女士到某服装店购物时,看到门口挂出“换季降价,全部商品三折”的广告牌,“折”字后面画有箭头向上指的图案。刘女士进店后,相中一件标价260元的衣服,在缴款时,收款员收了130元,再看缴款单,却发现上面写有“原价260元,五折130元”字样。面对刘女士“全部商品三折”的询问,售货员指着门口广告告诉她,上指箭头表示三折起价,刘女士购买的衣服应该打五折。刘女士提出退货,遭商家拒绝。刘女士让丈夫将服装店店名和广告全都
商家在漂亮的对外广告宣传上耍花招,被吸引到里面来的顾客却不能按自己理解的价格购买商品。这就好比一个外表和善的人,心里却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还有的商家搬出“解释权”,为自己的不诚信做掩护。大多消费者见怪不怪、默默忍受,一方面放弃了维权的努力,另一方面也助长了商家进一步使奸耍滑。 人民群众是推动时代进步的主力军。如果每一个消费者都能像仪征市刘女士那样,积极与商家的伪善较真,相信商家不诚信、广告宣传不实的情况一定会少之又少,商家的经营理念、经营风格等一定会有喜人的面貌。 反思这一起维权案例,我们可以知道,商家不是所有商品都“三折”,却又以“三折”来吸引顾客,用一个向上指的小箭头来做挡箭牌,这其实就是商业欺诈。刘女士维权成功,使商家的欺诈宣传付出了代价,也给了广大消费者以启发。编辑:黄皓作者:卞广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