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商业贿赂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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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9:00 今晚报 | |||||||||
新华社济南4月6日电(王志、李小齐)记者从6日 召开的山东省工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获悉, 今后一旦被工商机关查出有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将被记入企业的“信用档案”,直接影响企业的信用等级, 并将被工商部门进行重点监管。 近年来,山东工商部门一直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整顿 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任务,针对药品购销和医疗服 务中的商业贿赂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并加强了对旅游、 建筑、房地产等行业的重点监管。据统计,自2000年 以来,山东省工商部门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28起,案 值1.68亿元,其中仅2005年就查处了158起商 业贿赂案件,案值5300多万元。 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王天仁介绍,为加大对商业贿赂 的打击力度,今年山东省工商局将重点查办医药购销中的 商业贿赂案件,并加大对商品流通、旅游、中介服务、图 书发行、公用企业等容易出现商业贿赂问题的行业和领域 的监管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涉案金额高、群众反映强 烈的大案要案。 同时,由于商业贿赂一般都是“一对一”交易,具有 隐蔽性强、取证难的特点,难以被及时发现,迫切需要广 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积极为工商部门提供案件线索。对此, 山东省工商局专门设立举报商业贿赂案件专项奖励基金, 对举报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予以严 格保密。(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