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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农村建设指导性文件出台 2010年初现形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9:00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到2007年,在郊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10年,郊县100个村达到规划建设好、经济发展好、生态环境好、乡风民风好、文明和谐好的‘五好’镇村要求,初步展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形象”……这是市委、市政府在近日出台的《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的目标。

  这份在全市郊县工作会议上下发的《意见》在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之后,于上月
下旬正式出台,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建设新农村的指导性文件。市委、市政府要求各郊县和市各有关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各项实施细则。

  《意见》共分十大部分28条,除第一部分“建设南京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和最后一部分“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外,其余八个部分从“壮基”、“惠农”、“富农”、“康居”、“民主新风”等各个方面明确了对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及各项目标。

  《意见》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建设郊县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工作的战略重点。要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责任制,把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体系。南京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将着力推进“三个集中”,通过工业化壮大郊县、城市化带动农村、产业化提升农业、市民化惠及农民,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机制,探索率先发展、科学发展的新方式,建设设施配套、村容整洁的新环境,形成民主法制健全、社会文明和谐的新风尚。建立起市委常委、副市长新农村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全市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责任分解、政策制订、督查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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