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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公司经理行贿55万元被判刑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9:05 检察日报

  据新华社西安4月6日电(张娅 陈钢) 利用事前许诺好处,一年内非法中介获利720万元。西安万圣置业有限公司经理张颢铧向业务相关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行贿共计55万元。陕西省高级法院5日依法对行贿人张颢铧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行贿罪判处张颢铧有期徒刑十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5月开始,张颢铧通过参与中国储运陕西分公司下属西安达兴
公司置换土地的非法中介活动共计获取720万元的非法利益,其中送给中国储运陕西分公司原总经理解仓锁好处费30万元人民币;送给西安城投公司原总经理刘景文好处费25万元人民币。西安市中院以张颢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扣押的非法所得312万余元人民币依法没收;其余非法所得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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