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加重虐待动物行为罚则 最高罚10万囚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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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9:1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7日电据香港媒体报道,近期虐猫狗事件已人神共愤,香港不少宠爱动物人士呼吁特区政府加重罚则,以阻吓虐待动物人士。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参考欧美罚则后拟修订沿用多年的《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建议将由现时罚款5000元及囚禁半年,大幅调高至罚款10万元及监禁1年,罚款额升幅达19倍。但香港爱护动物团体指惩罚仍然偏低,同时表示提高罚则要与加强执法同时进行,否则无法阻吓虐待动物行为。
据香港成报报道,香港立法会食物环境卫生会于下周二(11日)讨论上述议程,香港卫福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指出,目前的罚则是在1979年修订,在现时已无法反映虐待动物行为的严重性,须按实际社会情况更新罚则,以收阻吓之效。 当局经参考其它国家的罚则后,局方建议将触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中虐打或协助进行动物打斗行为的最高罚则由罚款5000元及监禁半年,大幅调高至罚款10万元及监禁1年。另外违反照顾动物条件如没有提供适当通风照明或笼设计不当等行为的罚款由2000元提高至2万5000元。 根据卫福局提交的数据显示,香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的执法情况令人担心。虽然最高罚款为5000元及监禁半年,但03年至去年9月期间每年只有46宗检控,每年平均检控十余宗,数字偏低。另外,三年平均罚款额只有1292元,同时只有两人被判一月以内的监禁,从没有判处最高罚则。 香港“爱护动物协会”公关及市场部经理颜绮苓对提高罚则表示欢迎,认为有一定阻吓作用。颜表示现在香港较常见的虐待动物案件多为疏忽照顾,虐打较为少见。不过她认为,提高罚则的同时要提高判罚标准,如早前踢死西施狗的严重个案,只判刑三个月,刑罚太轻微。她指出,特区政府应再提高罚则。 独立动物权益工作者黄继仁则表示惩罚无论提升至何种程度,如果警方不加强执法,罚则将无阻吓力。黄表示,提高罚款额并不能阻吓蓄意虐待动物人士,反而令虐待动物成有钱人士的专利。他现时每天都会接到动物被虐待的报告,但报警后却不受理,令虐待人士逍遥法外,变相鼓励虐待动物行为。因此在提高罚则后,望警方等执法机构能加强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