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白洋淀死鱼事件有结果有关责任人被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9:19 石家庄日报

  有关责任人被免职或引咎辞职 经多方努力淀区水质有所好转

  白洋淀淀区水体污染较重,造成鱼类窒息死亡,引起省政府、国家环保总局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白洋淀死鱼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本报记者靳晓磊

  【事件】

  今年2月、3月份,白洋淀相继发生大面积死鱼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死鱼事件发生后,省政府、国家环保总局高度重视,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调查原因,监测淀区水质,并研究制定处理措施。省政府成立白洋淀死鱼事件协调小组,就妥善处理死鱼问题、强化白洋淀污染治理做出安排部署。

  3月21日,温家宝总理做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国家环保总局认真落实温总理批示精神,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保定市和沧州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督促事件的妥善解决。

  经检测分析,白洋淀淀区水体污染较重,水中溶解氧过低,造成鱼类窒息死亡。经过多方努力,目前,白洋淀淀区水质有所好转,渔民损失得到赔偿,群众情绪基本稳定。

  【原因】

  据新闻发布会介绍,这次死鱼事件的主要原因是白洋淀水体被污染。这些污染从哪里来?经调查,由于保定市及有关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致使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和生活污水直接进入白洋淀。保定市区每天产生生活和工业污水约25万吨,现仅有两座规模各8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每天约9万吨污水未经集中处理,通过府河排入白洋淀。

  近两年,满城县特别是大册营镇造纸业发展失控,污水排放量增至每天8万吨,其中5万吨污水仅经过厂区简单处理即排入漕河。过去由于筑坝拦截,污水没有入淀,但去年以来,由于水量不断增加,污水开始进入淀区,造成入淀污染物总量大幅增加。同时,白洋淀水位常年偏低,且今年补水较晚,导致淀区污染物浓度升高,水质恶化。

  在监管方面,由于当地环保部门监控手段落后,执法能力不足,监管不到位,一些企业无视环保法律法规,擅自停运治污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死鱼事件发生后,在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的联查中发现,一些工业企业超标排污,特别是保定市新市区所辖28家造纸企业中,竟有27家外排污水不能实现稳定达标。

  【处理】

  死鱼事件发生后,省、市、县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从3月11日起,省、市、县环保部门抽调技术人员,对淀区及上游河流20个断面9项指标进行加密加频监测。目前,已获得1000多个监测数据,为掌握白洋淀水质现状、分析污染原因提供了科学依据。

  同时,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及有关市县环保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白洋淀流域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关停、限排不稳定达标企业218家,处罚违法排污企业11家。

  为减少保定市区工业和生活污水对淀区的污染,从3月19日起,保定市将府河污水截留,暂时排入唐河污水库。同时,为改善淀区水质,保定市从王快水库、安格庄水库紧急调水,两水库分别于3月20日、3月23日凌晨补水入淀。

  在对受损渔民的赔偿上,保定市、沧州市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好渔民的生产和生活困难。保定市已制定了对受损渔民的合理补偿方案,筹措落实了赔偿资金。

  【追究】

  事件发生后,保定市责成监察部门对履行职责不力、环境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追究处理。

  依法依纪给予保定市新市区副区长李文利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新市区环保局局长王义恒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其引咎辞职,两年内不得安排相当职务;给予新市区环保局副局长李洪涛、刘志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行政职务。

  依法依纪给予满城县副县长刘力雄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副县长职务;给予满城县大册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石国栋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务;给予满城县大册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志军行政降级处分,免去其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给予满城县环保局局长刘春喜行政降级处分,责令其引咎辞职。

  【巩固】

  据介绍,为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深化白洋淀污染治理,我省今后将采取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制定环保规划等措施,确保淀区水环境安全。

  首先建立白洋淀环境保护的协调工作机制,由保定市、沧州市和省环保局、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白洋淀水环境质量改善。其次,科学评估白洋淀淀区生态环境现状,确定具体措施和工程项目,指导淀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白洋淀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同时,加快保定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配套管网建设进度,确保年底投入运行;加大对上游县(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督导力度,已基本建成的要尽快投入运行,开工建设的年底前要试运行,未开工的要确保年内开工。

  此外,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投入,加快建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执法监督体系,实现对排污企业和入淀河流断面的全方位、全天候监控,解决企业偷排偷放问题。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