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滦平火灾肇事者受到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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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9:51 河北日报 | |||||||||
本报4月6日讯(通讯员魏红侠记者刘立)笔者从省森防办获悉,国家林业局今天对近期我国几起典型森林火灾肇事者处理结果进行通报,包括我省“3·23”顺平山场火灾和“3·25”滦平森林火灾肇事者处理结果。 “3·23”顺平山场火灾肇事者是现年71岁的顺平县百福台村村民韩银乐。3月23日,韩银乐在百福台村上淇河庄大阴秀沟拾柴时,吸烟乱扔烟头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67公
3月25日13时,滦平县巴克什营镇缸房村发生森林火灾,于3月26日9时扑灭。此次火灾过火面积29.6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1.7公顷。扑救火灾共出动扑火人员860余人。起火原因是小孩吸烟,肇事者监护人负责赔偿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