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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进事业单位要公招公考 4类人员可直接考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1:0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成都4月7日消息(记者周平 郑轶) 从今年7月1 日起,四川省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除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性安置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的人员,以及涉密等岗位的人员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其余都要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公开考试。昨天,《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正式出台。

  办法规定,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应聘工勤人员岗位的人员,应当具有中专、中技或者高中及以上学历。民族自治区域的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应聘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特殊岗位,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人事部门可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类人员即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具有技师及以上工人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照单位经费来源平行流动和顺向流动的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直接考核,即以上4类人员可以不参加公共科目的考试,由招聘单位通过专业科目考试或面试的方法确定招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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