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偷逃税24亿行贿千万“走私大鳄”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1:1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一宗历经3年侦查、3年诉讼的团伙走私、行贿案于近日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走私食用油偷逃税24亿元、行贿近千万元的“走私大鳄”———原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杨改清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同案被告刘浩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经查,1996年6月至1998年6月期间,杨改清伙同刘浩、陈仕军、温晓东等买卖食用油“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和许可证进口棕榈油、豆油、菜油等。在进口过程中,杨改清伙同他人采取少报多进、伪报品名
、不报直接卸货等手段,走私棕榈油、豆油、菜油等食用油入境,经查证共走私食用油82万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24亿元。同时,杨改清为实现其走私目的和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多方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万余元、港币687万余元及美金3万元。终审判决还撤销了一审对中国惠州外轮代理公司的有罪认定。(佘锦)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