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荣立一等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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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1:39 云南日报 | |||||||||
姜兴长向昆明市中院院长杨玉兰颁发奖牌。【通讯员 张浩林 摄】 昨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中共云南省委在昆明隆重举行表彰大会,表彰荣立一等功的先进集体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兴长,云南省委副书记王学仁,最高人民法院
李克宣读最高人民法院为昆明中院记一等功的决定,姜兴长为昆明中院颁发奖牌。 姜兴长在讲话中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是近年来法院系统涌现出来的又一个先进集体,该院在云南省委、省政府、昆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云南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人民司法事业的丰硕成果,展现了人民法院队伍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他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开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的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新热潮,全面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发展事业。 王学仁在讲话中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引下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他们的先进事迹,闪耀着司法为民思想的光芒,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的先进性,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省委号召,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政法机关要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榜样,学习他们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坚定政治信念,学习他们公正司法、服务大局的高度责任意识,学习他们注重基层,狠抓队伍的有效工作方法,学习他们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优良工作作风,进一步端正执法的指导思想,强化服务,改进作风,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王学仁强调,我省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学习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努力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上取得新进步,在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上取得新进步,在加强法院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上取得新进步,在法院工作的改革创新上取得新进步。为我省“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号召全省各级法院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 徐晓梅 孙伟 李辉(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