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小偷公司”竟然也学现代企业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2:46 扬子晚报

  《小偷公司》的相声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可是,最近,长春上演了一出真实版的“小偷公司”,其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奖金考核制度”“过失惩罚制度”执行起来也是铁面无私。该“小偷公司”的主犯近日落网。至此,“小偷公司”全军覆没。

  据吉林市昌邑区运河里派出所民警介绍,蔡某曾因教唆未成年人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期两年执行。2002年,蔡某在吉林市石井沟街道开设麻将馆期间,结
识了郎某。2003年,以蔡某为“大哥”、以郎某为“军师”的“小偷公司”正式成立。负责“招兵买马”的郎某,经常到网吧寻觅“问题少年”,多数少年还是非本地人、并急于找位“大哥”投靠。于是,大家一拍即合。案发时,“小偷公司”共有“员工”14名,其中三名未满14周岁。

  按照“小偷公司”的规定,所有得来的赃物全部由蔡某统一管理、统一支配,蔡某通过各种渠道将赃物“换成”现金,再对所有的手下论功行赏。但是如果发现有手下“员工”私自藏匿偷来的钱物时,按照“丑话在先”的原则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等待他们的将是严厉的责罚。蔡某会派出手下的“精锐部队”出面将其抓回,一顿暴打教育之后,再派他出去“工作”来“将功赎罪”。

  4月1日,吉林警方将蔡某抓获。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据长春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