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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部门:调标期间死亡者养老金仍将补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3:29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昨天,本报报道《我市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94元》引起广大读者关注,不少人打来咨询电话,记者就读者关注的热点问题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

  读者陈先生的父亲于1992年退休,今年1月下旬去世。看到本报报道后,陈先生提出疑问:“养老金从去年7月开始调高,我父亲生前少拿的钱还能补吗?”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补!原来,陈先生的父亲参加了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并于去年6月30日前退休,符合此次调标的条件。根据其34年以上的缴费年限,每月调高100元。自去年7月到今年1月共7个月的养老金差额700元,将补发到原单位,陈先生届时可持相关证明前去领取。

  另一位退休职工反映:“我和同事同岁,他去年6月底退休,我去年7月初退休,这次他的养老金调整后比我高出一大截。我们年龄、工龄都一样,养老金差别怎么这么大呢?”相关负责人解释,目前我市养老金以每年7月1日为一个调整周期,7月1日及之后退休的人员,养老金调整自然要“慢一拍”。可是,7月1日之后退休的人员养老金计算标准是按照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如果工资增长明显,得出的养老金也有可能比之前退休人员的要高。该负责人说,每年养老金调整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使退休人员当初是同一天进厂,工资水平、工龄都一样,如果正好都赶在7月1日前后退休,哪怕相差一天,退休金水平也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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