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对污染大户进行技改,关停110家土小企业 治污先治源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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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3:57 中国环境报 | |||||||||
启宣 本报讯 晋城市实施的“蓝天碧水工程”使市区环境质量逐步有了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由2002年的59天,增加到2003年的172天,2004年达到192天,并在2005年取得了258天的好成绩。全市地表水水质逐年好转,2005年,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9.3%。2006年,晋城市、长治市被山西省政府命名为首批山西省环保模范城市。
上个世纪90年代,由于市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欠账,再加上工业污染的不断加剧,市区空气质量逐年恶化。有数据显示,2001年、2002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的天数分别只有28天、59天,首要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连续两年在全省11个地市排名倒数第二。为了改变这一状况,2003年,晋城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在市区实施“蓝天碧水工程”。 两年来,围绕“蓝天工程”,市环保局在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治污先治源头,对春光电厂、市水泥厂、丰泰电石厂、天脊集团晋城化工公司等污染大户通过技术改造进行限期治理,取缔并关停了市区周边地区110余家土小企业,全面启动了市区禁用散煤工作,实施了散煤准入市区制度,取缔了污染严重的小型煤场66家,对17家大中型宾馆、饭店及洗浴业的20台营业性散煤锅炉进行了治理改造,对市区建筑施工、拆迁、道路施工现场设立围挡,硬化场地,建立水槽,对裸露地面喷洒抑尘剂和覆盖绿网、洒水抑尘,一个个硬措施,使市区的空气污染指数大幅下降,空气质量显著提高。优于二级的天数由2002年的59天,猛增到2003年的172天,2004年的192天,空气质量在全省11个地级市中排位第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