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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商品条码可罚3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3:59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夏震、实习生汤丽君报道:昨日,南昌市质监局对生产、流通领域的各类产品、商品的商品条码及标签标 识的使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据悉,此次检查将持续到年底,市民如发现伪造、冒用商品条码和产品标识标签弄虚作假的违法 行为,可向南昌市质监局标准化处举报,对伪造、冒用、使用已被注销的商品条码的行为,将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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