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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事业单位7月份起将实行公开招聘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4:5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四川4月7日消息(记者陈程) 从今年7月1日起,四川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性安置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的人员以及涉密等岗位的人员以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并且必须参加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组织的公共科目的考试。昨日,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

  四川省人事厅副厅长魏阿庆介绍,在事业单位实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有利于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可以扩大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视野,拓宽选人进人的渠道,对于提高商业单位人员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和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公正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新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使用范围包括四川省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适用该《办法》。

  《办法》实施后,根据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的招聘计划,招聘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网站以及其它方式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发布时间距报名时间应不少于15日,报名时间距考试时间应不少于15日。

  《办法》为了提倡在公平竞争中选拔人才的氛围,规定开考比例应聘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岗位,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放宽到2:1),并确立的回避制度。

  为了保证《办法》得到切实执行,四川省规定,对不按照《办法》的规定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不予承认,并将宣布其聘用无效,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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