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初步形成 活动场所已有700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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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5:0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4月7日消息(记者李仁主)7日从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上了解到:截止到3月底,我国已建成全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742个,参加活动的中小学生达1967.4万人次。到“十五”末期,基本实现了全国90%的县(市)都有一个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特别是396个国家级贫困县结束了未成年人没有校外活动场所的历史。初步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国大中城市和大多数县(市)的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体系。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刚刚发布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今天(7号)邀请北京、天津、河北、浙江、内蒙古、青岛等省、市区从事校外教育的专家座谈。他们认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以贴近和服务广大未成年人为宗旨,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理顺体制、整合资源、健全机制、改善服务。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切实把公益性原则落到实处。对违背公益性原则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不再享受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相关优惠政策。 会议指出:各类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根据自身类型和规模,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明确功能定位,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满足未成年人多样化的校外活动需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共青团、妇联、科协等校外活动场所的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校外活动,要把校外活动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逐步做到学生平均每周有半天时间参加校外活动,实现校外活动的经常化和制度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