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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启用新版港澳签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5:16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初境轩)从4月10日起,北京将启用2005版(新版)往来港澳签注,成为全国首批启用新版往来港澳签注的省市。

  根据公安部制定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规定,4月10日起,本市市民申请往来港澳签注有了新的变化:一是增加了1年一次、1年二次团队旅游签注、个人旅游签注和其他签注;二是只要申请港澳签注,就可在1年有效期之内一次或
二次往返港澳,避免申请人在办证高峰期集中申办证件;同时申请事由和签注种类由原来的14种归纳为6种,即探亲、商务、团队旅游、个人旅游、其他和逗留;取消了证件遗失须登报声明的规定;设立了可以委托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几种情形。

  此次还明确了赴港澳探亲范围限于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再次申请探亲签注免交亲属关系证明为1年。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登记备案。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在申请商务签注时,除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外,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和派遣函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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