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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今年高考政策出台 最高可加50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7:43 新华网

  今年是恢复高考制度30余年来四川首次自主命题,今年的高考招生自然成了60多万考生和众多家长关注的焦点。4月6日,四川省高考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由四川省招委、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四川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正式出台。据悉,和去年相比,今年的政策在加分等几个方面有较大的调整。

  ·核心解读·

  ●高考时间为6月7日、8日

  ●所有考生体检要在4月30日前完成

  ●政考取消曾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为 不合格者条款

  ●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军人警察首次列入照顾

  ●少数民族考生最高可加50分

  ●科技获奖和体育尖子可加20分

  ·报考·

  今年范围增大

  据悉,在报考条件上,今年和去年一样,实行大学和中专兼报。去年的考生表述是,“包括统考生、单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招生及免试的高水平运动员等”,今年的表述则成了“包括普通高考统考生、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考试考生、一类模式单考生、非通用外语语种单独考试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招生及免试的高水平运动员等”。另外要求,享受户口所在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在2003年9月1日以前有当地正式户籍。

  今年考生的报考类别仍然分为文史类〔含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下同〕和理工类〔含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所有考生报考时必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政考·

  有犯罪前科为不合格被取消

  今年高考同样要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简称“政考”),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考生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政考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往年,只要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其政考为不合格。

  在今年的《规定》中,政考不合格由去年的三条变成了两条,取消了曾经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为不合格者条款,去年的“道德品质恶劣的”今年变成了“道德品质恶劣的,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的”。

  另外,今年的所有考生仍然需经体检,体检要在4月30日前完成。

  ·志愿·

  今年仍然“看分填志愿”

  去年,四川首次实行“看分填志愿”,今年《规定》:高考志愿(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7月2日前填报。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六个批次进行。预科志愿在同批填报。对口招生的职教师资班志愿填在本科第一批栏内,高职班志愿填在本科第二批栏内。一类模式志愿按所报考高校批次同批填报。

  提前录取院校含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和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各类院校可相互兼报。另外,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院校,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院校限定今年没有变化。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设置定向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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