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低薪家庭领租房补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0:45 新京报 | |||||||||
受益于廉租房“扩面”政策,每月得到300元至653元补助 本报讯(记者刘英才 通讯员安竹君)昨日上午,崇文区体育馆路街道居民李宝山拿到一份廉租住房配租告知书,这意味着其一家三口挤在10平方米小屋里的日子将成历史。 和他同时得到喜讯的还有体育馆路街道的12户居民,他们成为廉租房“扩面”政策
去年底,《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出台,将享受廉租房政策的人群从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人群。具有本市城近郊八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580元,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7.5平方米(含)的低收入家庭,都可申请廉租房。 居民李宝山说,他一家三口惟一的收入是妻子每月1000元工资,虽然高于人均月收入300元的低保标准,但仍有很大的生活压力。三口人多年挤在10平方米的小屋里,“进门就是床,两个人在屋里就转不开身”。 廉租房扩面政策一出台,李宝山立即从街道领了申请表。现在,他每月可以享受578元的租房补助。据介绍,今年崇文区共有40多户低收入家庭提交了申请,23户通过审批获得了租房补助。 崇文区廉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廉租房申请可随时提交,经过调查、取证、公示、核实无误后,还需通过摇号产生获得补助的人员名单,目前,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基本都能得到租房补助。拿到廉租住房配租告知书后,住户需在3个月内找到房源,与房东一起到辖区廉租办办理相关手续,廉租办每月将补助款直接打入房东账户,申请人家庭不能把此笔款项另作它用。 此外,廉租房资格每年审核一次,如发现有房屋闲置或套租现象将取消住户廉租补助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