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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严禁商业化供卵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1:17 时代商报

  据中新社4月7日电 中国卫生部当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规定,未经审批同意,禁止任何机构实施赠卵技术。

  《细则》要求,一、已经审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机构应严格控制赠卵技术的实施,严格掌握接受卵子赠送的适应症;二、赠卵者仅限于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治疗周期中
取卵的妇女;三、为保障赠卵者的切身利益,应当在其每周期取成熟卵子20个以上,并保留15个以上的基础上进行赠卵;四、应当在赠卵者对所赠卵子的用途、自身权利和义务完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五、对赠卵者应参照供精者筛选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相关的健康检查及管理;六、对实施赠卵技术而获得的胚胎必须进行冷冻,对赠卵者应在半年后进行艾滋病抗体和其他相关疾病的检查,获得确定安全的结果后方可解冻相关胚胎;七、对接受赠卵的患者要依据病情和就诊时间进行排队;八、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化赠卵和供卵行为。

  卫生部4月7日在官方网站上同时发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 《细则》要求,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和人类精子库应建立一套切实有效的监控机制,严格做到每1位供精者的精液标本不得使5名以上妇女妊娠并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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