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警方破获一起通过网络逼迫少女卖淫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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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1:18 时代商报 | |||||||||
时代商报讯(记者 朱洲 通讯员 梁柏森)通过上网聊天寻找嫖客,强迫15岁少女网上卖淫,而且导致女孩染上性病、怀孕等严重后果。日前,4名只有十七八岁的男女青年涉嫌强迫卖淫罪被沈阳市铁西区检察机关批捕。 “警察同志,快救救我女儿吧,他们强迫我女儿卖淫,她才15岁呀!” 3月5日上午,一妇女领着一个女孩急匆匆走进铁西区路官派出所。
该女子介绍:去年10月,她发现女儿张丽怀孕了,经过再三逼问,女儿张丽才讲出原委。 原来,从去年5月开始,一帮半大孩子缠上了爱上网聊天的张丽。只有15岁的张丽因胆小怕事,那群孩子便强逼着她网上卖淫,不从就打她。领头的李强和另外3个少年李天(在逃)、高遥、姚鸣负责在互联网聊天室发布卖淫信息:“美丽女孩,15岁,处女,缺钱,价格3000元……”如果有感兴趣的人,同伙中张丽的同学赵琳就逼迫张丽在视频露面,让对方相看,如果想见面,李强等人就押着张丽到约定地点,让对方面对面相看。同意后,李强等人押着张丽到小旅店与嫖客“交易”。去年,通过这种方式,李强等人共逼张丽卖淫3次。 看见只有15岁的女儿怀孕,张丽母亲又气又急,领着张丽到医院看病。医生检查说怀孕8个月了,必须做引产,而且查出张丽已染上了严重的性病。做完引产后,张丽的母亲考虑到名声,没有报案,只是让张丽和李强等人断绝来往。不料,李强等人并没有放过张丽,于是张丽母亲报了警。 由于案件性质严重,派出所立即立案侦查。3月5日,李强再次与张丽取得联系,要求她在下午3时到某网吧“上班”,如果不去后果自负。得知这个消息后,警方先赶到网吧设伏。下午3时30分许,当李强等人出现警察便悄悄靠了上去,当场将李强等3男2女抓获。 经审查,被抓获的两少女中,赵琳是该团伙中负责联系嫖客和收钱的,另一少女则是该团伙的“性奴”。此外,民警还从他们身上搜出4把尖刀和一支仿真手枪,“如果嫖客赖账,我们就用刀枪吓唬他,实在不行就抢。” 经检察机关审查,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大的李强只有17岁。4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单亲家庭,疏于管教,个个痴迷网络。“十天半个月不回家,也没人管没人问。”在审查中,李强竟问办案人员自己何时可以回家:“我就从中抽了点钱,也不是什么大事,该让我回家了吧。”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强迫妇女卖淫判刑应在5年至10年间,但情节严重(如多次强迫卖淫)、后果严重(染上性病怀孕引产)的判处10年至无期徒刑。(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