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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拟规定心脏移植主刀医生需10年临床经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1:20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今后,肝脏、肾脏、心脏的移植手术必须在符合严格规定的三甲医院进行,由至少有10年临床手术经验的外科医师主刀施行。卫生部昨天分别就新拟订的肝脏、肾脏、心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向公众征求意见。卫生部拟要求,实施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至少对接受肝、肾、心三大人体器官移植的患者,至少进行为期5年的健康随访和资料管理。

  卫生部认为,从事肝、肾、心移植的三甲大医院,必须设置独立的移植病房、手术室等。

  

卫生部认为,移植后
医院
和负责医生应该至少保证对移植后病例进行5年随访,了解手术后患者是否有严重并发症,患者分别在第1、第3、第5年的存活率和生存质量等,随访信息应接受行业及主管部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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