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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严禁商业化供卵 北京五家医院获辅助生殖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1:2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方芳)昨天,卫生部出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每1位供精者的精液标本不得使5名以上妇女妊娠并分娩。

  此次卫生部出台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明确指出,人类精子库应加强对外供精的管理,严禁以科研或其他任何理由向未经审批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提供精液标本,对用于实施供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的精
液标本进行分别管理,其中,一次提供给用于实施供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的精液标本不得超过5人/份,一次提供给用于实施供精人工授精技术的精液标本不得超过8人/份。

  在《细则》中,卫生部还强调,未经审批同意,禁止任何机构实施赠卵技术,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化赠卵和供卵行为。规定为保障赠卵者的切身利益,应当在其每周期取成熟卵子20个以上,并保留15个以上的基础上进行赠卵,同时应当在赠卵者对所赠卵子的用途、自身权利和义务完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对实施赠卵技术而获得的胚胎必须进行冷冻,对赠卵者应在半年后进行艾滋病抗体和其他相关疾病的检查,获得确定安全的结果后方可解冻相关胚胎。

  昨天,卫生部还正式公布,目前,全国共批准了64家医院可以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其中北京市有5家医院,分别是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和北京家恩德运医院。同时批准了全国有7家医院和机构可以设置人类精子库。

  另外,卫生部将设立专门培训基地提高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整体水平要求今年9月30日后,已纳入辖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划,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在申请卫生部专家评审前,其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必须接受不少于3个月的培训,并获得上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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