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9·14”网吧爆炸案主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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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2:35 山西晚报 | |||||||||
本报4月7日讯(记者霍雪飞)今天,去年9月14日在阳泉市平定县冶西镇聂家庄村一网吧制造爆炸,致两死四伤的犯罪嫌疑人王燕昌,被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爆炸罪判处死刑,并附带民事赔偿38万余元。 被告人王燕昌,32岁,小学文化程度,阳泉平定人。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9月13日下午2时许,王燕昌来到平定县冶西镇聂家庄一网吧内,找到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被害人
王燕昌实施犯罪后,劫持梁某的面包车逃往平定和昔阳交界的深山中。两天后,在逃的王燕昌在山上碰到放牛的被害人张兵林,逼迫其带路送他回家。途中,二人行至平定县冶西镇寨坪村南曹沟附近山间,张将王推倒在地欲脱离控制,但上前抢匕首未果,被王在头上、身上乱捅数刀,导致死亡。王燕昌用树枝、树叶将张尸体遮盖后,逃离现场。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