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份捐精标本不得使5人以上妊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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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3:10 重庆晚报 | |||||||||
卫生部昨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细则》要求,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和人类精子库应建立一套切实有效的监控机制,严格做到每1位供精者的精液标本不得使5名以上妇女妊娠并分娩。 《细则》指出,人类精子库应加强对外供精的管理,一、严禁以科研或其他任何理由向未经审批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提供精液标本;二、制定统一的资料收集和信息反馈
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