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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靠“不得创收”赢不来孩子的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4:24 现代快报

  昨日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将“青少年宫”一类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再度推上重要位置。特别是对该类场所“不得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的规定,显示出有关部门希望把孩子“引回”青少年宫等校外活动场所的良苦用心。然而,记者采访发现,未成年人“校外活动难”的现状,却远非一句“不得创收”所能解决的。

  普遍“日子不好过”

  南京眼下有市青少年宫、区青少年宫、科技活动中心、江苏科学宫等多种多样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对孩子们的“冷落”,这些场所满肚子委屈,普遍用“日子不好过”来形容自己的现状。

  1979年建立的南京市青少年宫过去的室内外活动面积多达88亩左右。建设市民广场后,基本只剩下室内活动场地了,活动面积大概9000平方米左右,其中仅青春剧场就占掉了一半。据负责人介绍,目前他们的运转资金除了来自剧场收入、出租给肯德基的房租收入,就是靠政府每年100多万元的财政补贴,只能基本维持运转。原来宫里有个天文馆,设备因某些原因损坏了,一直想修复,却拿不出钱。

  江苏科学宫表示,政府每年的财政差额拨款有302万元,除了每月固定基本工资拨款外,展览品更新和维修的费用需先上报,经批准后才能得到财政拨款,如果只靠门票收入恐怕连基本的营运都成问题。其他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同样“有本难念的经”。应强化政府买单

  据南京市物价部门介绍,对青少年宫、科技活动中心、科学宫、儿童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门票是放开的,由这类场所自主制定。然而,门票收入只能占这类场馆收入的很少一部分。一位业内人士称,按照《意见》中“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改造资金以各级地方政府投入为主”的规定,那么政府就要多掏点钱“买单”。

  采访中,几乎90%的孩子都表示没有时间去少年宫、科技馆这些地方。孩子们也反问记者:“去这些地方干什么呢?没什么好玩的。”针对这种情况,该人士指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自身也应该在活动内容、服务质量上多花点脑筋。

  苏州市副市长、苏州大学朱永新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现在一般的少年宫、运动馆也只能在一段时间为一部分人提供服务,并且大部分都是收费的,孩子一个人根本无法参加各项活动。而像日本这样的国家,设有很多公民馆,所有的设施都是免费的,只需按照预定的顺序排期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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