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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筑不防雷最高罚三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4:24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尹海峡通讯员吴永康)从今年5月1日起,南京建筑物竣工交付前,必须通过气象部门组织的防雷装置专项竣工验收。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将要被处以3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

  昨天,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南京市气象局联合下发《关于进行建筑工程防雷装置专项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区域内的从事一、二、三类防雷
建(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在竣工前,建设单位应该主动到市(区、县)气象局申请办理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审批手续,气象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出具《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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