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男同事合影丈夫到法院里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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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4:24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通讯员溧海记者马乐乐)只因妻子与男同事合影,丈夫怒而诉离婚,近日,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 高先生和妻子结婚已经11年,妻子在一家工厂担任销售员。去年年中,高先生在收拾家中物品时,意外地发现几张照片,是妻子分别与不同男性的合影,他醋意顿生。原本不错的感情生活也出现了裂痕,两人经常吵打。今年初他将妻子诉上了溧水县法院,要求离婚
在法庭上,高先生愤怒地出示了其中一张妻子与一男子合影的照片。妻子看到不禁哑然失笑:“那是我跟同事的合影啊,这是正当的业务上合作时拍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从合影的内容看,不能认定被告与他人有不正当的关系,双方应相互信任,和睦生活,因此判决不准予离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