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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三甲医院才能移植器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6:2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方芳)今后,肝脏、肾脏、心脏的移植手术必须在符合严格规定的三甲医院,由至少有10年临床手术经验的外科医师主刀施行。卫生部昨天分别就新拟订的肝脏、肾脏、心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向公众征求意见。

  在肝脏移植方面,卫生部要求,从事肝脏移植的医疗机构应是三级甲等医院,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肝脏移植项目,有消化内科专业诊疗科目和重症监护病房。至少有3
名具备肝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执业医师,并有与移植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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