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人大常委会将就拆迁等问题召开立法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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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6:59 辽沈晚报 | |||||||||
房屋动迁,拆迁补偿金多少合适?如何发放更加合理?辽宁省将把这些热点写进法规中。为让法规更好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将召开听证会征求社会各方建议。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了2006年度的立法计划,涉及房屋拆迁、学校安全、保护抗灾抢险中的突出人物等一共10项法规列入立法计划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征集立法建议电话为:86681925、86681983、86681934。
房屋拆迁保护被拆迁者利益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钱兴林介绍,去年,人大常委会已经对《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计划在今年7月份进行三审。这是今年立法工作难度最大的,也是最受关注的项目。因此,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5月份的二审之后,召开立法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人大常委会已经在一审之前征求过社会意见,钱兴林说,现在争论最多的地方就是被拆迁人的补偿标准,以及进行拆迁补偿的方式。 经过人大常委会一审,《条例》(草案)已经被较大改变,但省人大常委会表示,与地产开发商相比,被拆迁人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所以法规将最大限度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举例说,如果被拆迁人没有最后搬离房屋,拆迁将不能进行,类似这样的条款肯定会被考虑,省人大表示。 在即将召开的听证会上,这些最关键的问题都将进行听证,并将成为最终立法的考虑依据。据省人大常委会介绍,前年人大曾经进行过立法听证会,每人发言5分钟,现在看来时间不够用,拆迁立法听证将延长代表发言时间。 与灾害抗争也是见义勇为 今年的立法计划还有对《辽宁省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修改。“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钱兴林说,这就是修改条例的初衷。该条例是在1992年制定,奖励的人群只是限制在维护社会治安的见义勇为行为。 钱兴林说,现在看来,与事故灾害作斗争的行为也应该受到表彰,如烈火中将煤气罐抱出来,或者将小孩从火海中抢救出来。还有在抗洪抢险中牺牲自己的行为都应该获得奖励。现在有的城市出现了助人者反倒成为被告的事情,修改法规也是为了保护他们。 据介绍,现在国内已经有城市将与事故灾害斗争的人列入奖励人员的范围之中。省人大常委会认为,对这些见义勇为者的奖励金额也应该提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1992年制定的奖励标准显得较低。据介绍,重庆对见义勇为的奖励金额最低是20万元。 交警罚款自由裁量权拟取消 立法计划还包括《辽宁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标准规定》,此前,辽宁省法制办曾经对《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法制办工作人员介绍,其最大特点是,取消了交警执行罚款的自由裁量权。 以前一些项目的罚款都是上下限相差很多,交警可以按上线也可按下线处罚,弹性比较大。现在明确了罚款的金额,如对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拟处300元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拟处5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拟处2000元罚款。 首席记者叶枫 实习生何英男 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度立法计划 1.《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接转) 2.《辽宁省财政监督条例》(接转) 3.《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接转) 4.《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标准规定》 5.《辽宁省公路管理条例》(修) 6.《辽宁省民办教育条例》 7.《辽宁省农业机械条例》(修) 8.《辽宁省测绘管理条例》(修) 9.《辽宁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修) 10.《辽宁省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