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监部门再下“禁豚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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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7:4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天,南京市卫生监督所对本市部分江鲜馆突击检查时,发现多家餐饮公司的店招牌及菜单向消费者推荐食用河豚鱼。而漓江路上某家餐饮公司竟明目张胆地“展”出百余条河豚鱼。卫生监督所昨天紧急公布各区县投诉电话,再次重申禁止餐饮单位出售河豚鱼。 昨天上午,卫生监督人员在高教新村6号楼江风鱼馆餐馆检查发现,店内的招牌及菜单均向消费者推荐食用河豚鱼。随后前往漓江路19号南京波烟鱼港检查,发现该饭店江鲜鱼
昨天,南京市卫生监督所再次重申,禁止餐饮单位加工出售河豚鱼,并欢迎广大消费者举报,举报电话见下表。(魏坚蔡蕴琦) 南京市83605476 玄武区84821525 白下区84528406 秦淮区52262585 建邺区52211879 鼓楼区83207268 下关区58809165 栖霞区85506485 雨花台区83921120(小灵通)52457175 江宁区52284394 浦口区58188548 六合区57122120 六合二所57060532 溧水县83880211(小灵通)57204266 高淳县573110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