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林蓉城讲公务员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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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7:46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张学忠: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 本报讯 (记者孙琳)“公务员法的出台,结束了我国50多年来没有干部人事管理综合性法律的历史。该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据宪法,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制度。”昨(7)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在蓉为我省千名领导干部做了一场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忠主持报告会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张中伟,省政协主席秦玉琴,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李崇禧参加报告会。 “下一步,在公务员法的配套文件里将明确公务员范围”;“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体现了公务员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进入公务员队伍,目前主要有考试录用、公开选拔、调任、聘任四种方式”;“在公务员的‘出口’方面,规定了辞去公职、辞退、退休、解聘、调出、开除以及选任制公务员的任期届满、任期内辞职等方式”……在近3个小时的讲座里,张柏林条分缕析,对公务员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特点和基本内容作了全面系统、深入浅出的阐述。 报考公务员是否应有年龄上限?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是什么?如何解决公务员考核中存在的称职“大平台”现象?为什么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对社会关注度高,但又存有争议的一系列问题,张柏林也在报告中作出回答。 报告会上,张学忠就如何贯彻实施好公务员法,提出具体要求。一要继续加强公务员法的学习。所有公务员必须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组织人事部门要熟练运用公务员法的各项规定。要认真学习相关配套法规和各项具体规定,要将学习与工作相结合,认真研究本地本部门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情况和问题,为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二要扎实做好实施公务员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基本情况,注重思想引导,夯实工作基础,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加强对公务员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防止“入轨”过程中的不正之风。(相关报道见第二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