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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恰恰自慰光盘案 卢靓、疯琴五被告被判有罪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7:58 华夏经纬网

  

澎恰恰自慰光盘案卢靓、疯琴五被告被判有罪图

  艺人卢靓(图片来源:联合报)

  华夏经纬网4月8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喧腾一时的澎恰恰自慰光盘案,台北地方法院7日宣判,艺人卢靓被依恐吓罪判刑二年八月、“疯琴”卢照琴二年四月、“黑道歌手”
郭桂彬依诈欺罪判刑三年。

  据报道,合议庭认为,整个录像过程,澎恰恰“蛮像”被设计的,卢靓与卢照琴在本案中居于“主导策划”的地位;卢靓以录像机录下澎恰恰自慰过程恐吓取财,她的恶性比叔叔卢照琴还要大,而卢照琴只是搭“顺风车”,所以卢靓的刑度比卢照琴还要高。

  至于郭桂彬部分,法官认为郭在澎被恐吓时,不仅不帮忙,反趁机诈财,因此判刑三年,是五名被告中刑期最重的。另两名被告,卢照琴的司机郑瑞祥被判刑十月;有帮派背景的钱庄业者李恩国判刑十月、缓刑二年。

  据了解,澎恰恰为了取回自慰录像带,付给卢靓900万元、卢照琴1000万元、郭桂彬1500万元、李恩国120万元。法官认定澎付出的3520万元是被恐吓取财,另外澎恰恰还曾找北联帮副帮主吴家康帮忙协调取回录像带,付给吴950万元。吴未被起诉,案发后只有李恩国将钱退还给澎恰恰。

  判决书称,澎恰恰在2003年8月间,因录制“黄金夜总会”节目认识艺人卢靓,多次邀她外出。某日晚上澎到卢住处,卢预先开启客厅电视柜铁丝花瓶内的隐藏式摄录像机,录下澎在屋内与她谈天、抚摸,澎欲与卢发生进一步性关系被拒后,两人到卧室床边按摩,澎脱衣自慰,卢在旁帮忙并配合呻吟助兴等画面。

  2004年8月,卢靓录制“鸟来伯与十三姨”戏剧,再与澎共事。澎常传简讯邀卢私下碰面,卢透过母亲告诉叔叔卢照琴手上握有澎对她性骚扰的证据,并提供一张澎的裸体自慰相片给卢照琴,卢照琴认有机可乘,指派司机郑瑞祥交涉,向澎恐吓赎回录像带。澎找郭桂彬协调,但郭A走1500万元后却没办事。澎再找吴家康协调,分三次付1000万元给卢照琴,也付给卢靓900万元,才拿回近四小时的录像带及多张手机简讯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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