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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严禁供卵商业化禁止擅自实施赠卵技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8:09 扬子晚报

  北京电卫生部昨天发布《人类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卫生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辖区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机构的设置规划并加强管理,不可盲目增加开展上述技术的机构,严禁此项技术的商业化和产业化;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和人类精子库应建立一套切实有效的监控机制,严格做到每1位供精者的精液标本不得使5名以上妇女妊娠并分娩。

  禁止擅自实施赠卵技术

  《细则》规定,未经审批同意,禁止任何机构实施赠卵技术。《细则》要求,已经审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机构应严格控制赠卵技术的实施,严格掌握接受卵子赠送的适应症;赠卵者仅限于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治疗周期中取卵的妇女;为保障赠卵者的切身利益,应当在其每周期取成熟卵子20个以上,并保留15个以上的基础上进行赠卵;应当在赠卵者对所赠卵子的用途、自身权利和义务完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对赠卵者应参照供精者筛选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相关的健康检查及管理;对实施赠卵技术而获得的胚胎必须进行冷冻,对赠卵者应在半年后进行艾滋病抗体和其他相关疾病的检查,获得确定安全的结果后方可解冻相关胚胎;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化赠卵和供卵行为。

  每份捐精供给不得超5人

  《细则》指出,人类精子库应加强对外供精的管理,严禁以科研或其他任何理由向未经审批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提供精液标本;制定统一的资料收集和信息反馈内容,全面、详细、及时掌握所提供精液标本的去向、用途、使用情况等信息;对用于实施供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的精液标本进行分别管理,其中,一次提供给用于实施供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的精液标本不得超过5人/份;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反馈的冷冻胚胎暂时按照临床妊娠的结果予以登记和管理。

  专门培训基地提高辅生技术

  卫生部昨日同时发布的《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人类精子库培训基地认可标准及管理规定》表明,卫生部将设立专门的培训基地,以加强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从业人员的培训,巩固并提高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整体水平。规定明确了培训基地的认可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培训基地职责,培训基地管理等事项。已经卫生部审核批准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要有计划地安排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和新上岗的卫生技术人员到卫生部确定的培训基地进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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