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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初装费涉嫌非法集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8:34 青年时报

  怪事!一套房交两次初装费

  一套房子,就因换了两位房东,竟然要交两次管道气初装费!

  梁女士家住广州天河员村一横路7号大院。十年前,梁女士成为广州首批管道气用户,交初装费时,单位出了部分钱。1997年,梁女士从大院的17栋207房搬到了58栋,原来的
房子住进了厂里的新同事。

  接下来的事让梁女士很奇怪。入住207房的同事被要求交纳管道气初装费。“我已交过了,新住户又交一次。难道初装费也要按人头算?”梁女士告诉记者,该住宅区过百住户遇到这一问题。

  煤气初装费属何性质?人大代表发出质疑

  已经收了19年的管道煤气初装费,究竟属于什么性质?是否合法?为何收费没有听证…… 早在今年广州市“两会”期间,该市人大代表朱永平已发出这样的质疑。

  资料显示,2003年底,广州市煤气公司累计收管道气初装费11.7亿元。据此粗略估算,仅初装费一项,至今累计超过14亿元。

  广州承认:煤气初装费是“集资”

  广州市政协委员李伟成认为,铺设煤气管道应由政府“埋单”,政府应将主干管道铺好,而用户使用的部分管线则应交纳适当费用,但必须明确产权,即用户有权对其进行转让或买卖。若按材料、人工、维护保养及技术费用等收费,上海的850元初装费是较合理的。

  朱永平表示,据他从广州市物价局了解到的信息,该市的管道煤气在1987年动工,当初因为资金短缺而向新用户征收初装费作为集资款。他建议,政府应尽快依法取消这项费用。

  他说,“集资的性质一确定,该项收费就必须取消。因为现行法律禁止非法集资,管道煤气初装费属非法收费行为。否则,缴费用户可以凭收据状告煤气公司。”

  其实全国各地都在收

  其实,收煤气初装费在国内城市相当普遍。朱永平表示,这些城市实际上也涉嫌非法集资,国内管道气用户做了“冤大头”,应引起全国关注。

  “‘煤气初装费’在国家的政府定价目录里没有明确定位,只是将其归入了‘垄断性行业收费’之中。”广州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处长梁元斌说,收取初装费是管道燃气行业中的普遍现象,目前全国各地只要有管道气的,都有这项收费,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各地名称、标准不同,但内容实际是一致的。

  不收初装费煤气就提价?

  朱永平同时提出:依据1997年出台的《价格法》第23条: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目前水价、电价、数字电视收费等,都有价格听证,管道气初装费为何10年来都不见听证?

  对此,梁元斌解释,管道气初装费是客观历史延续下来的一项收费。随着管道煤气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研究今后还要不要收取管道煤气初装费问题。但可能把这笔费用打入气价成本。

  □综合《中国青年报》、《广州日报》消息


来源: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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