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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者需进行必要体检不得移植艾滋患者细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9:02 每日新报

  《北京晨报》供本报专稿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将实行准入制。昨天,卫生部正式公布《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和《非血缘造血干细胞采集技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规范要求,开展此项治疗的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判断合理治疗。1年存活率不低于50%。严格执行国家
物价政策,按规定收费。

  在造血干细胞的采集方面,规范规定,采集机构必须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血液内科专业诊疗科目的三级甲等医院或者血液专科医院。采集室的面积应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相应的造血干细胞采集设备、采集床等。采集机构能为捐献者提供常规体检服务和进行急症处理。从事采集的执业医师应在2名以上,并具有造血干细胞采集技术能力。

  采集规范还要求,采集机构要建立捐献者来源登记制度,保证造血干细胞来源可追溯。不得通过造血干细胞采集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采集造血干细胞前对捐赠者要进行必要的检查,防止患者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感染其它疾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患者、肝炎病毒携带者、梅毒患者等患有经血液传播疾病者和恶性肿瘤患者等的造血干细胞不得用于造血干细胞移植。

  <责任编辑: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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