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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侨办主任:今年起10万元以上侨捐项目要登记确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9:32 金羊网-新快报

  19万侨捐助学金挪建办公楼

  新快报讯(记者周继坚通讯员段燕沈卫红)“华侨捐赠的30万助学金,竟然有近20万被用来盖村委办公大楼!”省侨办主任吕伟雄在昨天举行的广州地区侨捐项目监管工作动员大会上表示,今年起,要用两年的时间做好侨捐项目的普查,并建立监督管理制度,以杜绝出现捐赠的“黑洞”。

  捐赠“黑洞”伤人心

  从1978年到2005年,华侨、港澳同胞在广东捐款捐物总额折合人民币达到360亿元,占全国总数的七成。但是,一些地方和单位擅自改变华侨捐款捐物的公益用途,造成侨捐财产流失。

  爱国将领李汉魂临终时把30万元捐给了家乡吴川市的村子做助学金,但吴川市教育局把这笔钱划到村支书的个人账号,这笔捐款由此脱离了监管范围,结果该村占用了19.5万元来建村办公大楼。

  此外,一些地方和单位“重受赠、轻管理”,项目建成时热情有加,过后却不管理,弄得一些华侨心灰意冷。

  10万元以上重点监管

  “侨捐项目是社会公共财产,法律已做了明确规定。”吕伟雄表示,一些地方和单位把这些侨捐资产变成国有资产,或变卖为小团体、个人财产,“侨捐项目领域的管理制度没有建立起来,我们深感侨务部门有缺位之责。因此,我们要像管理物价和文物一样管好侨捐项目。”

  据了解,广东省目前已出台了《广东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也批准印发了相关的《实施意见》,从今年开始,以每一个项目捐赠金额(含捐赠物折款)10万元人民币为起点,用两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做好侨捐项目的普查登记、确认工作,同时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此外,捐赠金额占项目总投资额25%以上的项目也纳入确认,而10万元以下的侨捐项目也要登记造册。

  (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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