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驾“克隆的士”司机或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09:32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陈红艳实习生吴茵通讯员杨丽媛)近日,广州市交通部门在天河区棠下查处了一辆“克隆”出租车。

  查证得知,这辆出租车使用的后置三角标识有过报失纪录。天湖统一公司也提供了一台与该车车牌号码、车身颜色相同的出租汽车。车主承认,他伪造公章和证明,克隆天湖统一公司的出租汽车进行非法营运。随后该司机被天河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市交通部门表示,今后驾驶克隆出租车不仅要受到行政追究,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栩/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