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首次垫付车祸治疗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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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10:14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成都4月7日电日前,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在审结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首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判决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治疗费。原告赵素华因车祸受伤,肇事司机由于不能及时、全部垫付抢救费用,原告陷入治疗困境。交通管理部门向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下发了垫付通知书,遭拒绝,故原告将其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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