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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10:4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秋玲实习生常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我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自本月起全面调整。

  今年4月1日起我省境内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统一调整为3.2元/吨,比原税额有较大幅度增加。此前我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共有4种标准,最高2.3元/吨,最低0.4元/吨,全省平均税额2.04元/吨。这次资源税税额调整后将对我省煤炭资源合理、科学开发利用,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起到促进作用,同时也是对“将资源优势转化为财政优势”战略的实践,按2005年有关数据估算,这次政策调整每年将增加我省地方财政收入168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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