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武汉5月1日起在全国首推 违法药品强制召回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12:23 东方今报

  武汉消息 武汉市日前出台《关于限期召回违法药品的暂行规定》,2006年5月1日起在全国首推违法药品强制召回制度。根据规定,武汉市将对以下已流散到社会,并可能给消费者造成危害的违法药品依法查处的同时,实施强制召回。

  这些违法药品包括:一、药品的成分、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符的;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三、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法必
须检验而未检验即销售的;四、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五、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六、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七、其他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企业在库、没有销售的违法药品则不在强制召回之列。W武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