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拟新规征求公众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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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13:09 扬子晚报 | |||||||||
今后,肝脏、肾脏、心脏的移植手术必须在符合严格规定的三甲医院进行,由至少有10年临床手术经验的外科医师主刀施行。卫生部昨天分别就新拟订的肝脏、肾脏、心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向公众征求意见。卫生部拟要求,实施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对接受肝、肾、心三大人体器官移植的患者,至少进行为期5年的健康随访和资料管理。 卫生部认为,从事肝、肾、心移植的三甲大医院,必须设置独立的移植病房、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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