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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保安抢劫 现任保安接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13:25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小区保安不仅不努力维护业主安全,反而还和小区的前保安串通一气,将“黑手”伸向小区业主,这样的保安实在让人寒心。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前任保安和现任保安合谋抢劫业主的案件。

  据指控,2004年11月初,被告人胡某、陈某、徐某密谋到福田区侨香路某小区作案,商议潜入被害人家后先偷,偷不成就抢。上述被告人中有人过去曾在那个小区做过保安,
这样被告人胡某就找到该小区的现任保安员张某商量,说准备到有钱的业主家偷点钱,让张某提供方便和负责望风。同月10日17时许,被告人胡某、陈某、徐某携带刀具、胶纸等作案工具在张某的配合下,进入小区B3栋1601房一被害人的家里。11日凌晨零时许,被害人赵某等二人先后回到家,被告人胡某、陈某、徐某用丝袜蒙面,采用刀砍、捆绑、封嘴等暴力手段,劫取人民币6.6万元、港币2000元以及劳力士手表等,并于早晨8时左右逃离观场。经鉴定,一被害人被伤害致重伤。据庭审,被告人徐某、陈某、胡某等3人还涉嫌另一宗抢劫案。庭审时,检察机关指控胡某、徐某、陈某3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案发时任某小区保安员的张某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钱财,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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