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的士经营权有望无偿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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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0:45 新京报 | |||||||||
本报讯据《海南日报》报道 日前,海南省交通厅、省法制办就制定出台《海南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专门听取各代表意见。据悉,新的海南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考虑将出租车经营权的有偿转让改为无偿使用。 据立法人员介绍,针对出租汽车的经营权问题,将考虑变有偿使用为无偿使用,同时不保留过去行政审批的做法,而以企业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拍条件进行确定。
对此,来自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出租车企业、车主、司机等的代表,均没有表示异议。目前,海南省法制办已将该办法的制定和出台纳入今年的立法计划;省交通厅正在起草制定该办法初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