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不得加重厂商负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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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2:11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李彦琴 为您报道昨日,记者从全省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了整肃重复抽样、重复检验、重复收费等问题,省质监局向全省制定下发行政、执法、检验检测、领导干部四个方面的“十不准”。 执法人员不准吃拿卡要
今后,省质监系统行政工作人员必须要遵守不准乱收费、乱罚款、乱发证(牌)、乱办班、乱评比,不准利用职权刁难服务对象等“十不准”。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不准对行政相对人吃拿卡要、不准以收代罚、以罚代刑,不准包庇纵容违法行为。 领导干部不准干预工程招标 省质监局还将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方面的问题,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任用,还要记录在案,对“买官卖官”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省质监系统领导干部将严格执行不准以任何形式和名义下达罚没指标,不准违规干预和插手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建设工程招投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不准违反规定驾驶公车或公车私用等十项不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