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强精子库管理严禁商业赠卵或供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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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2:35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记者 仇琳)卫生部近日印发《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每位供精者的精液标本不得使5名以上妇女妊娠并分娩,同时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化赠卵和供卵行为。 卫生部明确规定,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和人类精子库应加强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建立一套切实有效的监控机制,严格做到一次提供给用于实施供精体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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