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产品新费率7月1日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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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2:56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欧阳进权 本报讯 据悉,保监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车险产品新费率从7月1日开始实施,各公司应在5月1日前向保监会报送调整车险基准费率和费率优惠系数的申请。这份通知是对今年3月28日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补充,这意味着各家保险公司将在下个月,制定出对强制三者险的定价方案。
据了解,保监会此次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各保险公司分公司调整机动车辆保险基准费率的,距保监会批准其总公司费率或所在地保监局批准其前一费率的间隔期,应不低于6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