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保护垄断被反对 邮政法可能推迟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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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2:56 海峡都市报 | |||||||||
N据《小康》 由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有关官员和内外资快递企业参与的《邮政法》修改座谈会近日在北京召开。由于民营和外资快递对《邮政法》修改稿有较大异议,邮政法可能推迟出台。按照原先的计划,历经一年半的《邮政法》修订工作接近尾声,第七个修改稿将于4月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邮政法》自1986年实施后,从2002年4月就开始着手修改。2006年年初,“第七稿”出炉,其中第十条规定:“信件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国际信件的速递业务和单件重量在350克以上的国内信件除外。”一般老百姓邮寄的平信重量大约在20克左右,350克的重量相当于A4打印纸70余页再加上一个EMS的信封。“民营快递公司的业务90%都是在350克以内,这个规定意味着今后民营快递公司的业务都是非法的。”法学专家和民营快递也认为这是在明显地保护垄断。 《邮政法》修订历经七稿而未果,显然有利益倾向在作祟。《邮政法(草案)》的起草者是国家邮政局,部门立法的结果自然会优先考虑部门利益。但垄断体制已不能适应我国邮政发展的需要。 据悉《邮政法》第八稿已经出台,正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