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薪酬标准将以企业为坐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03:36 重庆晚报 | |||||||||
7日,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张柏林为四川省千名领导干部作有关公务员法的专题报告会透露,要把公务员工资水平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进行比较。 张柏林阐释,公务员是参加社会二次分配,又具有难以量化评估的特点,具体定位工资水平缺乏客观标准。
据悉,这里所说的企业,不仅仅指国有企业,而是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由于企业工作人员没有行政级别,这里的“相当”是指大体相当,包括学历层次、参加工作时间、职务层次等。据四川日报 网络编辑:甘健 | |||||||||